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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5-10-30  作者:  新闻来源:SRC-1941205298  【字号: |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122日在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武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共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174 232人,依法提起公诉151186人,所提起公诉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均作有罪判决,实现了我院恢复重建三十五年来批捕、起诉无错案、有罪判决率达100%的优异成绩。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联系协调,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问题,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确保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适当从宽处理,依法不批捕20人,不起诉10人,以减少社会对立面。强化释法说理,对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等法律文书做好当事人和提请机关的解释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其中1件公诉案件被桂林市检察院评为“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依法稳妥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5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40人次,批办案件40件,各业务部门对检察长批办的案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恢复重建三十五年来无涉检赴邕进京上访的人和事,继续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

查办职务犯罪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营造廉洁政务环境,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912人(其中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10人,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2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均作有罪判决。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了一批发生在征地补偿、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腐败案件,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其中查处的1件贪污、受贿案件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优质案件”。强化办案效果,积极挽回职务犯罪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所查办的村干部贪污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一案,在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后,我院第一时间将办案追回的8万余元补偿款依法退还给受害村集体,保障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预防职务犯罪取得新进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共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建议、预防咨询、警示教育126件次,其中“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调查报告”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第三届预防职务犯罪“优质预防调查”。切实发挥行贿档案查询对行业监管和干部管理监督的廉政准入作用,共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活动、干部提拔考核等提供查询549次。强化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以周渭祠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全区检察机关优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为契机,积极争取县委支持,将“湖南会馆”作为基地的扩展区进行开发建设,扩建完成后的警示教育基地将于今年2月份向社会全面开放,并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承办“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研讨会”,恭城作为“全区首批预防职务犯罪示范县”的社会影响力得到有力提升。

三、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共立案监督15 人,其中1件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优秀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决定追捕30人,追诉14人,提请桂林市检察院抗诉并获支持1件,并获评“精品刑事抗诉案件”,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新的民事诉讼法,推动抗诉工作与非抗诉工作平衡发展,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60件,经审查,立案51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获采纳1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件。积极开展息诉罢访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协调社会关系,保持社会稳定。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驻所检察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县看守所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在押人员实行全程、动态监管,保障刑事诉讼活动及刑罚执行活动依法正常进行,看守所连续18年无超期羁押现象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加快生态旅游强县建设、开展“美丽恭城·清洁乡村”等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城乡综合环境整治、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服务人民群众建设美好生活。

注重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将依法维护民生、服务民生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深入开展“刑事检察宣传”、“民行检察与民同行”、“举报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活动,共举行法制教育课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在莲花、栗木设立派驻检察室,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发挥检务接待大厅的“窗口”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方便、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大力加强干警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深入开展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检察业务知识学习活动,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深化创先争优,共有6名干警被评为桂林市检察机关“业务尖子”、“办案能手”,1名干警被评为“全区优秀公诉人”,公诉科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团队”,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强化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检察人员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检察基础建设。以提高检务保障能力为主题,大力加强经费保障、“两房”建设、科技装备建设、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物质基础。坚持科技强检,配备了司法会计、法医、文证审查等技术鉴定人员3人,共开展技术办案76件,为自侦办案提供技术协作12件,主办上级检察院技术鉴定案件9件,进一步推进检察信息化工作。设立派驻乡镇检察室,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检力下沉,延伸检察触角,完善基层司法体系建设。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不断深化“敬法亲民”检察文化内涵,形成特色鲜明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以文化创新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先后被评为“全区反贪污贿赂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体干警创作成果突出,共有30余篇调研文章在公开法学期刊上发表,12篇法学论文在自治区级检察理论年会上获奖,400余篇通讯报道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采用,展现了检察文化建设的良好成果。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主动接受内外监督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县委的重要决议决定,确保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坚持党内请示汇报制度,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积极接受纪律检查监督和党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执法监督,认真办理督办案件,坚决执行监督意见,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强化宪法观念,认真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妥善处理人大批转的信访案件和其他事项。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推行检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不断强化自身监督。注重强化对执法办案的自身监督制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批捕由上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立案报上级备案、撤案和不起诉必须报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认真部署开展“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活动,完善办案规范体系。成立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办公室,对受理的案件全部实行网上统一集中管理,对执法办案实行全程、实时、动态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对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与不足,主要表现在: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生态旅游强县建设的视野和思路还不够开阔,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还比较简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仍需不断增强,检察人员依法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科技信息化应用等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全面加强和改进包括检察工作在内的政法工作做出了总体部署,2014年是深化检察改革的开局之年,我院将牢牢把握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着力服务和保障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我县“生态立县”、“富民强县”的总体战略,切实找准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是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以壮士断腕勇气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坚持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同时又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示范县建设,力争成功举办“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研讨会”,更好地营造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政氛围,为我县打造出良好的政务生态环境。

三是着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坚持在执法办案中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法治底线,努力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着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以“检察文化”为动力,不断丰富“敬法亲民”检察文化内涵,以良好的检察文化培育一流的检察队伍,有效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团结协作、奋发有为、勇争一流的“为民”检察队伍,为各项工作发展不断提供人才支持与智力保障。

五是着力推进科技强检和基础建设。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检察技术和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进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深入实施,为高、精、准打击犯罪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各位代表的监督为鞭策,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为驱动,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决定,依法履职、勇于担当,努力以更好的检察业绩,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瑶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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