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
扶贫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学生预报名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36号)和《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4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扶贫培训工作力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民群众科学素质和致富技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恭城县2017年扶贫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叶 勇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蒋佳刚 恭城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卢 笙 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邓光盛 恭城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科员
郑远锋 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农财股长
田国英 恭城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人秘股长
黄兴旺 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副镇长
李泰平 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副镇长
陈王冬 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副镇长
王桥艳 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毛 雪 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镇人大副主席
谢中华 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虎乡副乡长
陈健军 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乡副乡长
谢云龙 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副乡长
马树发 恭城瑶族自治县观音乡宣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邓光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43号)文件的要求,按照因素法切块分配的原则,扶贫培训安排财政扶贫资金200万元。优先保证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和职业学历教育补助资金,如有结余则用于其他扶贫项目。
1.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根据(桂开办发〔2017〕43号)文件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子女纳入补助范围,做到应补尽补,预留备用资金50万元,计划补助100人。
2.职业学历教育。根据(桂开办发〔2017〕43号)文件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子女纳入补助范围,做到应补尽补,备用资金30万元,计划补助190人。按要求做好2015级、2016级续培生以及2017级申请职业学历教育补助的学生名单收集、审核、统计、材料整理存档工作,补助资金从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
以上项目计划均属暂定,各个项目的具体人数、资金规模要根据我县本科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学生的申请及资格审核情况进行调整。我县将根据(桂开办发〔2017〕43号)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严格审查,做到应补尽补。
三、补助条件和补助标准
(一)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17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可申请补助。本科预科生在取得本科学籍的当年可申请补助。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可获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5000元。
(二)职业学历教育。
根据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2017级新生入学时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十三五”脱贫攻坚期内,同一学历层次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可继续申请补助。
根据桂政办函〔2016〕79号文件精神,属于2016年脱贫户学生的,可继续申请2017—2018学年秋季、春季学期和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补助;属于2015年退出户学生的,可继续申请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补助。
上述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可获扶贫助学补助1500元。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可获扶贫助学补助2000元。
(三)“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
参加“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的学生,在按照《广东省扶贫办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西区扶贫办关于印发“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扶办〔2015〕37号)规定享受广东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上述第二项“职业学历教育”规定享受广西扶贫助学补助。
(四)短期技能培训。
1.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参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的16-60周岁的青壮年劳动力可申请补助。培训误工费补助按30元/人·天计发,由承办培训机构发给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
培训班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天,分理论授课和实践技能培训,培训具体时间按职业工种规定的课时安排。扶贫部门按每人每期3000元的标准结算培训经费给培训机构,人数以考取职业资格证的学员数为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费(含管理费、教师课酬、教材资料费、实验实习耗材费、教室租用费)、学员伙食费、住宿费、前往企业就业交通费、误工费、考证费等。
2.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自主参加技能培训,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含)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的,每人可申请一次性奖励800元。获得职业资格证的时间以职业资格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同一人考取多个全国统一的技术等级相同的职业资格证只能获得一次补助。
已获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以及参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的学员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不列入奖励范围。
(五)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可获得50元/人·天的补助。
授课教师课酬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200元,高级职称每半天300元,半天课时不得少于3小时。
培训资料、场地按实际产生费用计。
单个培训项目(培训班)人均经费成本(含对参训学员的补助)不得超过100元/天。创新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模式补助办法由各县自行制定,人均培训经费成本不得超过100元/天。
四、规范申请审批流程
(一)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
1.申请时间:2017年7月10日—10月31日。
2.申请方式:网上在线申请。
3.申请流程:学生在申请时间内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http://www.gxfpw.com/)“雨露计划申报系统”,实名注册,选择“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学生在线填写培训审批表,上传录取通知书、农户一折(卡)通(户名、开户行和账号页)照片和个人一寸半身照片→县扶贫办在线出具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学生在10月31日前在网上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就读证明(见附件1)→县扶贫办审核,按生源地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示,同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17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把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二)职业学历教育(含扶贫巾帼励志班、“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
1.2017年春季学期申请流程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6〕20号)执行。
2.2017级新生秋季学期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2017年7月10日—10月31日。
(2)申请方式:网上在线申请。
(3)申请流程:2017级新生在申请时间内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雨露计划申报系统”,实名注册,选择“职业学历教育”,点击“新生申请”→学生在线填写培训审批表,上传录取通知书、农户一折(卡)通(户名、开户行和账号页)照片和个人一寸半身照片→县扶贫办在线出具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学生在10月31日前在网上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本学期学籍就读证明(见附件2,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生上传《广西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籍就读证明》,见附件3)→县扶贫办审核,按生源地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示,同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17年12月31日前把秋季学期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3.续培生2017—2018学年秋季、春季学期申请流程。
已在网上申请并获得补助的学生,在下一学期申请补助时间(秋季学期为2017年9月1日—10月31日,春季学期为2018年3月10日—5月10日),用原用户名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雨露计划申报系统”,选择“职业学历教育”,点击“续培生申请”,选择相应的学期,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学期学籍就读证明→县扶贫办审核,按新生公示的要求公示、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17年12月31日前(秋季学期)、2018年6月30日前(春季学期)把当学期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2015、2016级职业学历学生入学时第一学期未申请雨露计划补助的,在学制年限内其他学期符合补助条件的,可采取纸质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县扶贫办提交审批表(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当学期学籍就读证明(原件)以及农户一折(卡)通的复印件。
(三)短期技能培训。
1.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1)申请时间:以每期培训班招生简章要求为准。
(2)申请方式:网上在线申请。
(3)申请流程。县扶贫办和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协商确定培训专业,签订培训协议→培训机构招生,组织学员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雨露计划申报系统”,实名注册,选择“短期技能培训(扶贫部门主办)”,在线填写培训审批表,上传个人一寸半身照片→县扶贫办审核、公示(参照学历教育公示形式)、审批→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培训、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学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提供培训证明材料(包括培训协议书、当期培训方案、参训学员名册、培训审批表、日常考勤签到表、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现场照片、培训开支票据)到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按获得职业资格证人数核算培训经费并提出审核意见→县财政部门划拨培训经费到培训机构→学员凭职业资格证到培训机构签领培训误工补助。
2.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可采取网上或书面形式申请。
(1)网上申请:学员考取职业资格证后,按证书落款时间一周年内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雨露计划申报系统”,实名注册,选择“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申请”,在线填写申请审批表,上传职业资格证照片和农户一折(卡)通(户名、开户行和账号页)照片→县扶贫办审核,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审批→县财政部门将奖励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2)纸质申请:按证书落款时间一周年内向县扶贫办提交纸质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职业资格证、农户一折(卡)通复印件→县扶贫办审核,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审批→县财政部门将奖励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对每年10月31日前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各县应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将奖励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每年11月1日后申请且符合条件的,纳入次年补助。在证书落款时间一周年后提出申请的,不再受理。
(四)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1.申请时间:以每期培训班时间为准。
2.申请培训流程。承培单位或承培人(含县扶贫办业务股)持培训方案向县扶贫办提出培训申请→县扶贫办审批→承培单位或承培人根据生产环节,逐一环节组织学员到生产现场开展实时培训→符合条件的学员签领培训补助(见附件5)→承培单位或承培人向县扶贫办提交培训相关材料(包括培训方案、培训申请及批复、培训通知、培训现场照片、学员补助签领表、课酬发放表、培训资料、开支明细列表及凭证),县扶贫办进行审核→县财政部门把学员补助发到农户一折(卡)通,课酬发到授课老师银行账户。
五、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一)认真学习政策文件,提高业务能力。高度重视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干部要深入研读政策文件,熟悉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操作,熟练掌握在线申请、审核、反馈、数据填报、凭证上传等业务,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涉及申请人个人信息,要做好登录系统用户名、密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三)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年度培训工作。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扶贫培训工作方案,科学合理预留扶贫培训资金,统筹安排全年的扶贫培训工作。在确保落实雨露计划学历教育应补尽补的基础上,根据贫困群众的培训需求,结合当地扶贫产业、特色主导产业,创新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做好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培训人次不少于本县贫困人口的1%制定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方案,联合产业开发专责小组成员单位,根据生产环节到生产现场开展实时培训。
(四)加大宣传,确保应补尽补政策家喻户晓。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制定符合实际的宣传月活动方案,制作宣传板报和宣传资料,联合教育部门到校开展扶贫培训资助政策宣传;发挥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组)、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和村“两委”干部的作用,进村入户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
(五)加强监管,确保应补尽补政策落到实处。
1.及时审核学生(员)申请。扶贫培训业务干部要及时登录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查看雨露计划扶贫培训申请情况,及时审核学生(员)申请信息,按要求回复。
2.按时足额发放补助。在12月31日前把按规定申请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户。
3.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农〔2014〕272号)的规定,加强扶贫培训项目资金监管,邀请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培训项目验收,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安全。
4.执行公示告知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学历教育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县、乡镇、村)、就读学校、学历层次、补助标准;短期技能培训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县、乡镇、村)、举办单位、补助(或奖励)标准,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还需要公示学员考取的证书名称。每期学历教育补助发放后,给每一个获得补助的学生寄一封信告知。对群众投诉、举报补助对象资格不符、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要及时处理。
(六)做好台账建设,规范档案管理。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培训工作任务,按照绩效考评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培训档案。
1.学历教育(分类归档):年度培训方案、宣传材料、进村入户到校宣传的文字图像资料、培训审批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籍就读证明、公示图片、补助学生名单及资金发放汇总表、发放补助银行转账单、年度培训总结。
2.短期技能培训(分期归档):年度培训方案、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传的文字图像资料、培训协议书、当期培训方案、培训审批表、培训学员名单及补助签领表、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培训日常考勤签到表、培训现场照片、公示图片、银行转账单、各类开支票据、年度培训总结。
3.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分期归档):年度培训方案、当期培训方案、培训通知、培训资料、培训现场照片、培训学员补助和授课教师课酬签领表、发放补助和课酬的银行转账单、各类开支票据、年度培训总结(采取技术承包培训方式的还需培训协议书)。
附件:1.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学籍就读证明
2. 职业学历教育学籍就读证明
3. 广西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籍就读证明
4. 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申请审批表
5.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学员补助和课酬签领表
恭城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