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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精准扶贫“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6-1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做好精准扶贫“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

为贯彻落实自治县委《关于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恭发〔20161号)关于脱贫攻坚实行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工作要求,做好全县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与2015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期分批结对帮扶工作,现将《恭城瑶族自治县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单位联系表》和《恭城瑶族自治县精准扶贫结对帮扶人员花名册》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做好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的安排,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安排原则

按照“211”干部包户制度(即:处级干部结对帮扶2户贫困户、科级干部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科级以下干部(含职工)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的方式进行安排,对贫困村的贫困户,原则上由第一书记派出单位作为帮扶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结对帮扶,目前有两个单位联系一个村的,主要由第一书记派出单位负责结对帮扶(含市派单位),对非贫困村的贫困户,由部门联村的后盾单位组织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结对帮扶。对定点帮扶单位干部人数多,定点帮扶村贫困户少的单位,结对帮扶安排原则上在满足所帮扶村的结对安排后,其余干部职工由乡(镇)党委统一调配就近安排。对包村帮扶单位人员少,不能全部结对帮扶的贫困户由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安排。贫困户中的五保户和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原则上由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联系。

因结对帮扶人员总数不足,无法一次性将贫困户结对安排完成的,由各乡(镇)根据分批结对帮扶的原则,留待第二批再进行安排(第二批待第一批结对帮扶结束后开始,原则上可将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低保户留待第二批安排)。

二、        召开会议做好“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 工作安排

由各乡(镇)主持召集第一书记派出单位、部门联村后盾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村两委干部召开会议,根据下发的结对帮扶人员花名册和贫困户花名册按照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安排原则做好“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安排。   

三、        报送时间

2016325下午5:00前将《恭城瑶族自治县精准扶贫结对帮扶信息一览表》按要求填报,并将电子版发至县基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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