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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精准扶贫“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6-1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做好精准扶贫“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县委《关于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恭发〔20161号)关于脱贫攻坚实行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工作要求,做好全县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与2015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期分批结对帮扶工作,现就做好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结对帮扶原则

1、按照“211”干部(含职工,下同)包户制度(即:处级干部结对帮扶2户贫困户、科级干部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科级以下干部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

2、县四家班子领导结对帮扶工作原则上按照联系乡镇安排,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到本部门联系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3、全县6400余户贫困户分两批安排完。第一批,从2016-- 2017年;第二批,从2018-- 2020年。2016年、2017年需脱贫摘帽的25个贫困村必须优先安排和尽可能多安排“结对”,以确保这些贫困村摘帽后贫困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4、各村贫困户原则上由驻村帮扶单位(贫困村由第一书记派出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结对帮扶。联系村涉及多个乡镇的驻村帮扶单位(或第一书记派出单位)按照附件2的分配原则进行安排,联系村涉及多个村但在同一乡镇的由乡镇与驻村帮扶单位(或第一书记派出单位)自行协商安排,在乡镇设有二层站所的县直单位结对帮扶工作按附件3的分配原则进行安排;(建议“结对”前,各乡镇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主动与帮扶单位进行对接沟通)

5、对驻村帮扶单位(或第一书记派出单位)干部人数多、驻点帮扶村贫困户少的结对帮扶安排,原则上在满足所帮扶村的干部结对安排后、其余干部由乡镇统一调配在帮扶村附近就近安排;

6、对驻村帮扶单位(或第一书记派出单位)干部人数少、驻点帮扶贫困户多的贫困村,由驻村帮扶单位(或第一书记派出单位)按照本单位人员情况优先安排结对帮扶,其余贫困户由各乡(镇)从本单位和驻点帮扶单位(或第一书记派出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多的单位中调剂补充;

7、贫困户中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原则上由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联系,或者将第一批联系不过来的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放在第二批统一安排联系;
 

2016年、2017年需脱贫摘帽的25个贫困村

 

1、恭城镇:渡雷村、门楼村

2、莲花镇:兰洞村、桑源村、崇岭村

3、栗木镇:石头村、六岭村、大合村  

4、平安乡:和平村、巨塘村、土陂村

5、西岭镇:龙岗村、新合村、岛坪村  

6、嘉会镇:泗安村、吉山村、太平村

7、龙虎乡:龙虎村狮子村、源头村  

8、观音乡:洋石村、观音村

9、三江乡:三寨村、洗脚岭村、三联村

注:字体加粗的为2016年需脱贫摘帽村,未加粗的为2017年需脱贫摘帽村

涉及跨乡镇多个村的县直单位人员安排

 

县直单位

帮扶村及人员安排

工商质监局(78

大合(60

源头(18

 

 

投资促进局(11

东寨(4

秧家(7

 

 

机关事务局(29

门楼(17

竹山(12

 

 

法制办(3

马路桥(0

崇岭(3

 

 

文旅广体局(105

坪岭(43

源头(4

势江(58

 

工信局(33

老君(17

洗脚岭(16

 

 

宣传部(10

朗山(4

狮子(6

 

 

住建局(50

杨溪(20

和平(30

 

 

信访局(11

土陂(4

新合(7

 

 

卫计局(38

共和(13

西岭村(25

 

 

县法院(68

大山(26

龙岗(42

 

 

人社局(75

苏陂(20

营盘(55

 

 

统计局(17

八岩(7

狮塘(10

 

 

司法局(24

龙岗(16

六岭(8

 

 

国税局(61

上宅(33

龙岭(28

 

 

政府办(20

白燕(16

兰洞(4

 

 

食药监(23

大枧(16

洋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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