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补贴政策
一、雨露计划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是我区2015年精准识别进入建档立卡数据库的538万扶贫对象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2015级职业学历教育续培生继续给予补助。
二、补助条件和补助标准
(一)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
补助对象是2016年参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我区农村建档立卡新生,以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为依据。从2016级新生起,应用型本科(高职本科)纳入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补助范围;2016年录取的本科预科生在2017年取得本科学籍时申请补助;2015年的本科预科生今年不再补助。在享受国家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普惠政策的基础上,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
(二)职业学历教育。
1.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对象是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我区农村建档立卡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的中专学历层次学生;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的专科学历层次学生。从2015级学生开始,在享受国家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教育助学普惠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以学生所读专业的学制为补助年限。
2016级职业学历教育新生入学时属于2015年精准识别的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同一学历层次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补助政策;新生入学时家庭脱贫未满跟踪观察一年的,可继续申请当学期补助,直至脱贫销号。
三、规范申请审批流程
(一)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
1.申请时间:2016年7月10日—10月31日。
2.申请方式:网上在线申请。
3.申请流程:学生在申请时间内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http://www.gxfpw.com/)“办公大厅”,实名注册,选择“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学生在线填写培训审批表,上传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户籍地址页、户主页、学生与户主关系页)照片和个人一寸半身照片→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农户一折(卡)通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市、区,以下统称县)扶贫办审核(复印件由县扶贫办存档)→县扶贫办在线出具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学生10月31日前在网上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就读证明(见附件2),并提交原件给县扶贫办核验→县扶贫办按生源地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示,同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16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把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二)职业学历教育。
每学年分春季、秋季学期申请,分学期发放补助。
1.2016级新生秋季学期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2016年7月10日—10月31日。
(2)申请方式:网上在线申请。
(3)申请流程:2016级新生在申请时间内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办公大厅”,实名注册,选择“职业学历教育”,点击“新生申请”→学生在线填写培训审批表,上传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户籍地址页、户主页、学生与户主关系页)照片和个人一寸半身照片→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农户一折(卡)通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扶贫办审核(复印件由县扶贫办存档)→县扶贫办在线出具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学生10月31日前在网上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本学期学籍就读证明(见附件3,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生上传《广西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籍就读证明》,见附件4),并提交原件给县扶贫办核验→县扶贫办按生源地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示,同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16年12月31日前把秋季学期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2.2015级续培生2016年秋季学期申请流程。
2015年已经在网上申请并获得补助的职业学历教育续培生,在2016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间用原用户名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办公大厅”,选择“职业学历教育”,点击“续培生申请”,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本学期学籍就读证明,并提交原件给县扶贫办核验→县扶贫办按新生公示的要求公示、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16年12月31日前把秋季学期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3.2015级续培生和2016级新生2017年春季学期申请流程。
2016年秋季学期已在网上申请并获得补助的学生,在2017年3月10日—5月10日期间用原用户名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 “办公大厅”,选择“职业学历教育”,点击“续培生申请”,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本学期学籍就读证明,并提交原件给县扶贫办核验→县扶贫办按新生公示的要求公示、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17年6月30日前把2017年春季学期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