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莲花镇黄泥岗村委至冲头
道路硬化资金的通知
莲花镇人民政府:
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2018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恭政办函〔2018〕5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莲花镇黄泥岗村委至冲头5公里道路硬化项目资金152万元、莲花镇黄泥岗村委至冲头架设桥梁以奖代补资金48万元下达给你镇。莲花镇要依规依策进行项目招投标,及时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时竣工,保障工程质量,注意施工安全,同时要做好项目验收和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实行专门账户管理制度,按照财政“专账”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恭城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