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
限额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新增债券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工作的通知》(桂财农〔2017〕107号)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恭政办函〔2017〕20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资金下达给你们,用于各乡镇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升级硬化道路55条,修建砂石路7条,新建桥梁1座,修复引水渠及河堤1处(详见附件)。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时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时竣工,保障工程质量,注意施工安全,同时要做好项目验收和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浪费、贪污项目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专门账户管理制度,按照财政“专账”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恭城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