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桂林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12个计划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第二期)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桂林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市扶办发[2016]204号)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桂林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恭政函[2017]6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桂林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规模。此次下达的项目计划资金总额为53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10万元,建设总规模为升级硬化道路12条13.6公里(详见附件1),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第二期)资金120万元(详见附件2)。
二、管理要求。根据此文下达的资金指标规模和项目内容,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时竣工,保障工程质量,同时要做好项目验收和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1.2017年桂林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表
2.2017年恭城瑶族自治县桂林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光伏扶贫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第二期)
恭城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