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有关情况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55号)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恭政办函〔2017〕19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规模。此次下达的2016年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100万元(详见附件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资金总额为73.698万元,建设总规模为升级硬化道路2条1.4公里,新建砂石路2条2.6公里(详见附件2)。
二、明确要求。根据此文下达的资金指标规模和项目内容,恭城镇等四个乡镇要及时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时竣工,保障工程质量,注意施工安全,同时要做好项目验收和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强化管理。各项目实施乡(镇)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浪费、贪污项目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专门账户管理制度,按照财政“专账”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附件:1. 2017年恭城瑶族自治县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分配计划表(脱贫村奖励资金);
2. 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奖补项目计划表
恭城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