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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时间:2016-1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共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桂林市党委和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打好全县农村脱贫攻坚战,加快恭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精准把握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重大意义

经过多年艰苦努力,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经精准识别摸底调查,全县贫困人口仍有23709人。但全县农村贫困面较大、贫困人口较多、贫困程度较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是新常态下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途径,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的神圣使命和历史责任,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担当,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以“攻坚五年、圆梦小康”为主题,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参与、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全力实施脱贫攻坚“七个一批” 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十三五”脱贫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全面小康与脱贫攻坚同步推进、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协同实施、政府主导与各方协力有机结合、夯实基础与提升能力联动攻坚、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互促共赢,因人因村施策、靶向帮扶确保我县贫困村屯、贫困人口与全县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三)目标任务

——实现“两个确保”。到2020年,确保全县现标准下的23709人农村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实现脱贫,确保53个贫困村出列。

——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贫困村屯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

——实现“五有四通”。到2020年,努力实现村村有特色富民产业、有合作组织、有公共服务场所、有安全饮用水、有新村新貌,20户以上的贫困村自然屯实现屯屯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真正让贫困村屯群众致富有路子、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安居乐业奔小康。

全县扶贫攻坚年度目标:2016年底实现5800人脱贫,2017年底实现5900人脱贫,2018年底实现6000人脱贫,2019年底实现6009人脱贫,到2019年底前全县23709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020年对脱贫人口、返贫人口进行跟踪帮扶,对前四年的脱贫成效进行巩固提升,到2020年底前全县53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

(四)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实行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民生之本摆到重要日程,层层压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加强贫困村屯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政府主导,实施合力攻坚。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坚持精准扶贫,实行分类指导。找准扶贫对象、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帮扶措施,切实做到扶持对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根据实际实施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处理好政府、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统一,积极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提高扶贫成效为目标,创新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

二、突出做好精准识别,建立贫困信息数据库

(一)加强精准识别力量。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县、乡(镇)、村抽调精干人员,组织强有力的领导力量和工作队伍,以县为主体,以乡(镇)为“主干”,全面推进精准识别工作,夯实精准扶贫基础。

(二)建立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对识别出来的贫困自然村(屯)、贫困户,逐村(屯)逐户进行建档立卡登记、录入数据库,建立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扶贫信息队伍建设,县扶贫办要落实工作人员负责扶贫信息管理工作,各乡(镇)、各行政村要确定1名扶贫信息管理员,定期进行全面核查和信息更新,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各乡(镇)要明确负责开展扶贫工作的机构,在有条件的乡(镇)成立乡(镇)扶贫工作站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为贫困对象建立服务窗口,畅通服务渠道,切实解决扶贫工作的“短腿”问题。

(三)充分运用精准识别成果。依据扶贫大数据平台信息,实行精准识别结果与精准帮扶挂钩,贫困村屯、贫困户建档立卡与扶持政策相衔接,扶贫措施与脱贫需求相对应,对贫困村屯、贫困户进行分类,制定帮扶措施,实行差异化、精细化、“滴灌式”帮扶,确保项目、资金、力量精准帮扶到位。

(四)精准识别脱贫村脱贫户。建立脱贫村、脱贫户退出识别机制,明确标准、程序和后续扶持政策,每年精准识别脱贫村、脱贫户。建立政府与贫困户脱贫“双认定”机制,防止发生“被脱贫”现象。

三、精准帮扶,实施“七个一批”脱贫攻坚

(一)扶持生产发展一批。对有发展条件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增加群众经营收入,实现稳定脱贫。抓好产业发展规划,把贫困村屯产业发展纳入县、乡(镇)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突出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县级层面重点培育2—5个对贫困村贫困户覆盖面广的特色产业。积极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产业覆盖到的贫困村组建1—2个农民合作社,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引导贫困户积极参与,确保贫困户都有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带动。

(二)转移就业扶持一批。对有劳动能力但受制于发展条件的贫困人口,加大就业帮扶力度,通过就地转移就业或外出务工实现稳定脱贫。建立完善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输出有组织、求职有服务、就业有技能、创业有平台、权益有保障。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县、乡(镇)、村三级全覆盖,积极引导农村贫困劳动力有序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现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升学考试、医疗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领域“一证通”,让更多在城镇就业稳定、有意愿有能力的贫困人口落户城镇,有序实现市民化。

(三)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成本高的地方,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实施移民搬迁安置,采取有土安置、无土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实施移民搬迁,做到实施一个项目、安置一方群众、实现一方脱贫。对接自治区、桂林市移民搬迁专项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设规划,合理安排搬迁地点、搬迁资金、搬迁进度,到2020年实现具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应搬尽搬。

(四)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对生存条件差但生态系统重要、需要保护修复的贫困村屯,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积极探索一条生态脱贫新路子。在贫困村屯深入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坡耕地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给予项目和资金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引导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推广林果、林菌、林药、林禽、林畜等复合经营模式。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让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五)教育扶智帮助一批。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村屯的孩子享受到更加公平的优质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统筹教育资金和项目向贫困村屯倾斜,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快发展贫困村屯学前教育和推进贫困村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全面改善贫困村屯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优化贫困村屯学校布局,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支持在县城新建一所综合高中或特色高中,加快普及贫困村屯高中阶段教育。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免除贫困家庭高中生学杂费。落实职业教育免学杂费政策,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完善定户、定人的教育精准帮扶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从入学到毕业就业进行全程资助、全程扶持。

(六)医疗救助解困一批。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通过帮助解决医疗费用、发展生产和外出务工实现脱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医保补助、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标准。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强贫困村屯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在贫困村屯实施一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贫困村屯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加强贫困村屯医疗能力建设,改善基层卫生机构设施条件,确保我县至少有一家县级医院达到二级水平,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鼓励医学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医疗机构就业,支持现有人员参加提升学历教育,逐步提高村医补助标准。

(七)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机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快养老设施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逐步完善社会养老体系,对集中供养的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提高供养水平。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村屯落实力度。构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特困户救助需求相衔接的帮扶信息平台,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

四、精准施策,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十大行动”

(一)特色优势产业富民行动。因地制宜推进贫困村屯发展粮食、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竹鼠、娃娃鱼、畜禽等特色优势产业,鼓励贫困村屯挖掘特色资源发展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加大对贫困村屯农产品品牌培育、推介和营销支持力度。引导贫困村屯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林产品、民族工艺品等加工产业,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实行差别化政策和倾斜扶持措施,尤其是贫困村屯的示范区规划要与扶贫产业规划相结合,着力发展种植业、畜牧业等乡级核心示范区,2016年各乡(镇)要启动创建1个乡级以上示范园(区)工作,辐射带动贫困村屯和贫困群众,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

(二)特色旅游扶贫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支持旅游资源丰富的贫困村屯参与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最美休闲乡村创建,建设更多的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着力实施旅游扶贫工作。引导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充分利用当地旅游资源,开展民族风情游、生态风光游等乡村旅游。整合农村交通、危房改造、特色旅游村镇、传统村落等项目建设资金,支持贫困村屯推进特色民居和特色村寨改造,强化旅游服务综合配套设施建设,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

(三)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加强贫困村屯道路建设,对居住相对集中、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屯道路进行硬化,提高村屯道路硬化率,2016年实现所有建制村通硬化路。加快打通乡(镇)与村、村与村之间的断头路、瓶颈路。建立健全城乡客运管理体制,提高农村客运通达率。围绕扶贫产业开发,建设产业基地道路。加快乡村道路基础设施全面改造,建立完善道路建管养运机制,根本解决贫困群众行路难问题。

着力实施水利扶贫。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提高贫困村屯自来水普及率,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完善小型水利管理机制,支持贫困村屯“五小水利”、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等建设。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大力支持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建设,优先在贫困村屯安排小型水利工程,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

着力实施电力扶贫。对贫困村屯的供电网络和老旧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建设一批高能变电站,积极发展一批新能源、绿色能源项目,切实解决贫困村屯、贫困户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加强农电管理,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着力实施贫困村屯信息网络建设。推动光缆入村入屯入户,2017年基本实现行政村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2020年基本实现自然屯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

着力实施人居环境改善行动。加强贫困户危房改造,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贫困户补助标准,2020年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深入实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突出抓好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贫困村垃圾、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及大中型沼气工程,大力推进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工程,加大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村容村貌,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新提升。

(四)扶贫移民搬迁行动。制定扶贫移民搬迁计划,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扎实有序推进扶贫移民搬迁。科学选择安置点,精心实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配置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加强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筹集移民搬迁资金。落实搬迁户建房优惠贷款政策,适当延长特困户贷款贴息年限。合理确定住房建设面积和标准,对搬迁户建房实行差异化补助,提高特困户建房补助标准。对移民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纳入城镇就业保障体系,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扩大政府采购公益服务岗位范围,拓宽就业渠道,确保每户至少有一人就业,消除移民搬迁家庭“零就业”现象。对移民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制定完善后续扶持政策,移民在原住地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新农合补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保持不变。

(五)农村电商扶贫和农民工培训创业行动。加强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致富带头人电商知识培训,帮助贫困户对接电商平台,加强贫困村屯网络电商基础设施、服务网点、农产品冷链物流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强化产销对接服务,培育一批“互联网+特色农业”知名品牌。依托供销合作社、邮政和流通企业,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开展业务,大力发展贫困村屯物流快递服务业,鼓励和扶持贫困面广的乡(镇)建立电商物流配送门店,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积极推进知名电商落地。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

全面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免费对贫困户劳动力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培训。支持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在贫困村屯建立农民工培训基地,提高农民工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贫困户“两后生”(初中、高中未进入大学或职业技术学校的人员)开展23年职业技能学历教育,按规定给予培训补助和生活补助,到2017年,对新增“两后生”和贫困村屯有需求的劳动力基本实现全员培训;到2020年,绝大部分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降低返乡创业门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工创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农民工以租赁、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服务业或加工业。鼓励支持企业使用贫困农民工。建立健全农民工创业激励机制,树立农民工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六)金融扶贫行动。创新金融扶贫信贷投入机制,加快推进贫困村屯征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贫困村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贫困村屯开展金融业务。改善贫困村屯金融服务环境,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金融便民服务点全覆盖。加大财政资金贴息力度,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为考上大学、高职高专的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学年提供8000元以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贴息贷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提高扶贫龙头企业、贫困村农民合作社的贴息贷款额度。由财政和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精准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精准扶贫小额信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贴息贷款的损失给予补偿,建立风险补偿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以及大型农机具等抵押担保贷款。建立由财政支持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优先在贫困村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贷款贫困户人身意外保险,对人身意外保险保费予以补助。

(七)财政专项扶贫行动。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产业化扶贫、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整村(乡)推进扶贫开发等为平台,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其责”的原则,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到53个贫困村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均不低于10万元,并以此为基数,今后每年按照本级财政增长幅度适当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社会资金设立扶贫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贫困村屯特色产业和扶贫龙头企业发展。

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长效机制,加大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充分利用社会帮扶资金,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捆绑集中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度。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坚决从严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规违法行为。

探索建立扶贫资源资本化投入机制。积极推行农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改革试点,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村民住房财产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抵押试点。鼓励贫困户按照量化到户、股份合作、保底分红、滚动发展的原则,抱团入股参与企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最大限度释放贫困村贫困户的资金潜能,增加贫困户的资产收益。

(八)科技文化扶贫行动。推进科技与扶贫的深度融合,优先在贫困村屯配置科技资源,提高科学技术对精准脱贫的贡献率。以贫困村屯、贫困人口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科技精准扶贫规划,组织科技人才开展科技扶贫攻关和技术指导服务,重点向贫困村屯选派科技特派员,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一批实用技术。鼓励科技人员带技术和项目进村进屯入户,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到贫困村屯领办创办产业项目、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率先在贫困村屯推广增收效果好的新技术、新品种和科技创新成果。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加强以贫困群众为主要对象的科技培训,确保贫困家庭的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项实用技术。

加大贫困村屯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加强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支持村民自主组织多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重点支持贫困乡村(屯)文化骨干培训,加强文化下乡力度。加强对贫困村(屯)古村落、古建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维护。

(九)社会扶贫行动。向贫困村派驻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实现53个贫困村全覆盖。帮扶单位选派熟悉农村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驻村,落实驻村工作队队员责任制,做到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工作队不撤走。充分发挥工商联、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希望工程”“春蕾计划”“贫困村屯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等扶贫公益品牌效应,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向贫困村屯。制定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到贫困村屯参与脱贫攻坚,与贫困村开展“村企共建”活动,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千企扶千村”活动。落实企业捐赠享受税前抵扣等优惠政策。

(十)关爱扶贫行动。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信息管理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乡(镇)、村的党员、干部、教师联系帮扶“三留守”人员“一对一”联系对接制度,落实联系帮扶责任。探索建立关爱“三留守”人员服务机制,积极倡导邻里互助,组建关爱农村家庭互助队伍,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加强“三留守”人员的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凡基本生活有困难的,一律实行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做好儿童福利保障、社会保护和留守老人、妇女的维权工作,加大对农村幸福院、儿童家园、妇女之家等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和运营保障,确保“三留守”人员生活有依靠、有尊严、有保障,实现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留守妇女安居乐业、留守老人安享晚年。加快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做好残疾人关爱服务工作。设立贫困对象医疗救助基金,对贫困户中不同残疾程度的残疾人和影响劳动的慢性病患者,适度资助个人参保资金。

五、精心组织,强化保障措施

(一)明确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资金政策、基础设施、产业开发、移民搬迁、公共服务、督查指导、组织保障8个专责小组,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的领导。紧扣“攻坚五年、圆梦小康”主题,明确脱贫攻坚的时间表、路线图,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落实党政“一把手”脱贫攻坚责任制,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本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单位扶贫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建立脱贫攻坚台帐,明确工作目标,统筹抓好辖区和单位脱贫攻坚工作。各乡(镇)作为脱贫攻坚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切实做好扶贫力量组织调配、项目资金运行管理、帮扶措施督促落实等工作。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制度,各乡(镇)每年要将脱贫进展情况向县委、政府报告,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乡(镇),要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加大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力度,确保每个乡(镇)都有领导联系,每个贫困村都有领导和部门挂钩,按照“211”干部包户机制(即处级干部结对帮扶2户贫困户,科级干部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科级以下干部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对全县在册的贫困户实行结对帮扶,帮扶干部要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全面落实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帮扶清单,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二)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扶贫攻坚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级组织,重点选准配强贫困村党支部书记,选派机关优秀党员干部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推进挂钩帮扶单位、企业与联络村党组织互促共建,做好党组织“城乡联建”“村企联建”工作,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三)强化考核监督。按照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制度,大幅度提高减贫指标的考核权重。实行最严格的考核督查问责,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领导班子予以问责,对脱贫攻坚业绩显著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优先晋升定级或提拔重用。

(四)积极营造精准扶贫氛围。宣传部门要整合宣传力量,创新宣传方式,加大精准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自强不息、自力更生、决战贫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大力宣传社会各界解囊相助、热心支持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构建精准扶贫的精神支撑,着力营造凝聚人心、鼓舞干劲、奋发作为的脱贫攻坚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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