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唐雄德、文受友等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唐雄德、杨乾荣、文受友、卢贤科作为生产队长,组织本队、本村村民通过砍断上下炉村饮水管、不给上下炉村人用水的方式来要挟政府,给政府施加压力,以满足泉会村1、2、3队的要求。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